9月16日,张家港市委书记潘国强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张家港市林长制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潘书记指出,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既是省委、省政府今年确定的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实践探索和重大制度创新。
潘书记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深入,推行林长制试点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美丽中国的重要工作抓手,是继推行“河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制度创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切实做到求深、求实、求准、求效。二是工作重点要突出,《张家港市林长制试点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要重点抓好林长制试点工作“落地生根”,做好“建林、管林、用林、兴林”文章,实现“三增、三保、三防”目标,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美丽张家港建设。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勇于探索,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全市“一盘棋”、全市“大合唱”,确保责任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助推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为全省林长制试点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