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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委到我市开展湿地保护立法调研
来源: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时间:2020-09-28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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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2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组成调研组,对苏州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开展调研。江苏省林业局副局长钟伟宏、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副局长顾益坚等陪同调研并介绍有关情况。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吴中太湖新城生态湿地景观带、东太湖湖滨湿地生态修复带、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太湖三山岛国家湿地公园等并召开座谈会。围绕湿地保护主体责任、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建立及运行、监管制度、合理利用等重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组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司一级巡视员程良对苏州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程良指出,苏州较早开展了湿地立法的探索,积累了许多先进经验和做法,苏州市各部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很有特色。下一步,要进一步梳理总结本地典型案例,为全国湿地保护立法工作提供“苏州经验”。此次调研特别选择了江苏苏州和辽宁盘锦这两个在湿地保护方面最具代表性的城市。

苏州湿地资源丰富,全市自然湿地总面积约40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内陆湿地面积位居全省第一。苏州市在全国较早地开展了湿地立法的探索和实践。《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2012年2月2日起实施,是全省首部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近年来,苏州市大力推进以太湖、阳澄湖和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湿地公园为亮点的健康湿地城市建设,先后建成各级湿地公园20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8个,划定湿地保护小区84个,认定重要湿地103个,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9%,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湿地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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