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结合实际加强对苏州园林的依法保护和管理,市园林绿化局启动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苏州市苏州园林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计划项目。为积极稳妥推进立法前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9月6日下午,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局二级调研员周祺林出席会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区)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姑苏区住建委、常熟市绿委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局遗产监管处、遗产监管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各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致肯定了《办法》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由于产权关系复杂、权责不一、资金缺乏等原因,《苏州园林名录》内部分园林的日常管理与修缮工作难以展开,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项立法工作对苏州园林群体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针对《办法》研讨问题清单中的多个园林管理难点进行了共同研讨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强调了实施园林动态分级管理机制的重要性,在园林保护修缮、园林等级设定、园林分级管理资金引导和补助办法、《苏州园林名录》考核和退出机制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经验及借鉴办法。
下一步,市园林绿化局将认真梳理和吸纳此次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相关工作作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积极推进立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为《办法》的正式起草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