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林业局2024年第6号公告精神,苏州市林业局受省林业局委托,自2025年1月1日起办理部分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
苏州市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要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沟通数据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办理程序、系统录入等问题,确保事项办理工作顺利交接,于1月2日核发委托后的全省首张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决定。苏州市林业局联合张家港市林业局共同向用地单位张家港保税区送达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下一步,苏州市林业局将以此次行政许可决定核发为契机,一方面不断优化服务机制,建立用林报批指导制度和报件质量评价体系,有效提升办件效率和水平,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持续推进林地储备库建设和信息化管理,保证林地资源稳量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