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林景点优惠政策
(截至2024年9月23日:共计32项优惠)
一、全国性优惠政策共15项:
序号 |
优惠对象 |
优惠幅度 |
查验证件类型 |
执行时间 |
法律法规依据 |
备注 |
1 |
6周岁(含6周岁)以下儿童 |
免费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2018年 2月1日
2023年 2月23日 |
《关于印发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8〕1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3〕2号) |
需监护人携带(不包括学生团队)。 |
2 |
身高在1.4米以下儿童(含1.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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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 |
现役军人证 |
“军人证”包括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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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士) |
离退休干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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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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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残疾人 |
残疾证 |
2007年 |
《关于印发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8〕1号)
《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 |
发改价格〔2007〕227号规定1月起,规定残疾人免票入园政策,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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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盲人(双目失明或单目失明)、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需要陪护的,可携带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免费进入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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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惠及所有社会残疾人的政策待遇,伤残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应予享受 |
伤残人民警察证 |
2016年 7月20日 |
关于伤残人民警察享受社会残疾人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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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残疾军人持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票入园。 |
免费 |
残疾军人证 |
2004年 10月1日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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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 |
半票 |
身份证或学生证 |
2018年 2月1日 |
《关于印发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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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 |
学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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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国60周岁(含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老年人(除江苏省外)凭有效身份证件实行半票(世界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均实行半价优惠)。 |
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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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应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
免费 |
退役军人优待证、烈士、应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
2023年3月18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3〕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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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
有效身份证件 |
2023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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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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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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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省优惠政策,不含全国性优惠共5项:
序号 |
优惠对象 |
优惠幅度 |
查验证件类型 |
执行时间 |
法律法规依据 |
备注 |
1 |
本市、省内60周岁(含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可免费参观游览我市的公园(不含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和公益性文化设施。(景点举办大型园事活动期间除外并限于各参观游览点的第一道门票) |
免费 |
有效身份证件 |
2007年 10月16日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的通知》 (苏府〔2007〕147号) |
风景名胜区大型园事活动项目与时间会根据当年情况作适当调整,建议以景区当日实际公示为准。 |
2 |
本市、省内60周岁(含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在风景名胜区等景点举办大型园事活动期间,实行半价优惠政策;游览世界文化遗产全年实行半价优惠政策。 |
半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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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苏省优抚对象凭江苏省民政厅印制的《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和本人身份证免费游览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所辖的所有园林和风景名胜区。 |
免费 |
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和本人身份证件 |
2017年 8月1日 |
《关于落实江苏省优抚对象享受免票入园优惠的通知》 (苏园发〔2017〕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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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凭“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可结合本人身份证)免费游览我局所辖的所有园林和风景名胜区。 |
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和本人身份证件 |
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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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二条
《关于落实〈江苏省献血条例〉“三免”待遇相关免票入园条款的通知》(苏园发〔2017〕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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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凭“江苏省见义勇为荣誉证”(可结合本人身份证)免费游览我局所辖的所有园林和风景名胜区。 |
免费 |
江苏省见义勇为荣誉证和本人身份证件 |
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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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十七条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两免”待遇相关条款的通知(苏公通〔2019〕4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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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苏州市优惠政策,不含全国性、江苏省优惠共12项:
序号 |
优惠对象 |
优惠幅度 |
查验证件类型 |
执行时间 |
法律法规依据 |
备注 |
1 |
虎丘山风景区儿童节对14周岁及以下儿童免费开放。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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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关于印发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8〕1号) |
第十四条(四)鼓励景区根据自身特点及旅游市场情况,逐步建立免费开放日制度。 |
2 |
可园于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采取限额发放门票的方式免费向游客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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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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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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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每年5月22日上方山森林动物世界免费开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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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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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2年起,凡苏州市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均可持“游园证”免费入园。 2014年4月起凡苏州市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持“劳模卡”(原游园证)免费入园 |
劳模卡 |
2002年起 2014年4月止、起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府规字〔20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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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5年以前持有环卫工人“荣誉证书”的市区居民,凭证书可免票入园。经与环方协商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免费办理(全部身份证年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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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起 2014年止、起 |
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为停止使用“环卫职工荣誉证”免票入园、正式启用刷居民身份证入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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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人才(省双创人才及双创团队领军人才);苏州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创新创业市长奖获得者; 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姑苏教育名家、卫生领军人才和旅游领军人才;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
免费 |
姑苏英才服务卡、顶尖人才“城市礼遇卡” |
2024年 |
《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 (苏办发〔2010〕58号)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委发〔2016〕28号)、 “姑苏英才服务卡使用说明”、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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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为市区49—69周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免费办理园林年卡(120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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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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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帮扶实施意见》 (苏府办〔2013〕23号)《<苏州市市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帮扶实施意见>操作办法(暂行)》(苏府人口计生〔2013〕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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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区离休干部凭《苏州市老干部参观证》,可携带一名陪护人员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参观园林、博物馆、展览馆和寺庙。 |
苏州市老干部参观证 |
2016年 |
《关于市区离休干部凭证可带一名陪护人员免费乘车、参观的通知》(苏委老〔2006〕13号) 《关于启用新版老干部参观证的通知》(苏委老〔2014〕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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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归侨持苏州市归侨证参观园林、景区和寺庙宫观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 |
苏州市归侨证 |
2014年 2月1日 |
《苏州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3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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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为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和免费参观市直属园林景点的优惠待遇。 |
免费 |
持相关荣誉证明 |
2014年 3月4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1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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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市医护人员 | 免费 | 凭“苏州医务人员游园卡”,配合出示本人身份证 | 每年5月12日国际护士节、8月19日中国医师节当天起7日内(5月12日至18日、8月19日至25日)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护人员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2〕20号) | |
12 | 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在职教育人才 | 免费 | 有效身份证件 | 自2024年起,全市中小学寒暑假期间 |
《苏州市惠师强教十项举措》(苏委办发〔2024〕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