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
苏州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包括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5大类型自然保护地30个,总面积759平方公里,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积极构建苏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新模式。摸清资源家底,克服多重困难,顺利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解决长期以来自然保护地内的冲突矛盾;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开展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监测和“绿盾”专项督查行动,形成全市自然资源底数“一张图”和监管“一张网”,筑牢绿色保护屏障;加强全市统筹协调,理顺管理体制,推动自然保护地分级监管和执法下沉,逐步建立起分类科学、布局合理、具有苏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