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法治保障完成“园林之城”“公园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园林绿化和林业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谋划推动,带头落实各项任务,扎实做好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一)带头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法治根基。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头树立法治思维,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强化全系统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自觉。
(二)强化组织部署引领,压实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园林绿化、林业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将法治要求融入业务全过程。认真组织安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带动全系统学法用法氛围。
(三)严格执行述法评议,健全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结合局年度考核评议工作开展述法评议,确保“述法”要求落实到位,以评议考核促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履行。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重点,制定月度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党组统揽、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决策程序更加规范。 严格执行《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目录管理规定》,落实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等制度,圆满完成了《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按程序完成《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积极推动《苏州市石湖和上方山保护管理办法》废止及《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纳入2026年立法计划,不断完善法规体系;三是执法监督持续加强。 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护松2025”“护绿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涉松企业127家。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协作,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全省首发《苏州市农林渔业防鸟网使用指南(试行)》。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开展案卷评查,创新模拟执法培训。年内完成15起行政处罚、6份政策文件、7份合同的法制审核;四是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畅通12345、领导信箱等诉求渠道,积极处办相关工单。连续多年保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零复议、零诉讼。
(三)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一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健全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成6份存量政策复评和5份新制订政策审查。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依法高效履行审批职能,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截至12月底,窗口受理办件748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按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三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积极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编制“综合查一次”方案和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全年完成相关检查8次。全面公示涉企行政检查要素,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2025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四) 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合相关部门打造“法韵园林”特色品牌,在网师园、狮子林等园林开展法治文化展演、市集、培训等活动。古树名木保护普法案例入选国家林草局“八五”普法典型创新案例(全省唯一),“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司法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十四五”苏州十大法治建设典型案例。紧扣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构建“线上+线下”普法矩阵,线上开设“观景说法”栏目以案释法11期,官网增设专题专栏;线下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宣传效果显著。
三、存在不足
(一)学用结合做得还不够,将法治理论学习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综合查一次”等新型监管模式的场景应用和覆盖面可以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三)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互动性有待提升,针对不同受众的个性化普法需要加强。
四、2026年度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更加注重学用结合,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服务园林绿化和林业工作的能力。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持续推进科学立法工作,跟进相关法规修订进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拓宽“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三)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落细落实自由裁量基准,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创新推进普法宣传形式。 深化“法韵园林”品牌建设,开发更多浸润式、体验式普法产品。加强以案释法,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2026年01月04日